日期 | 星期 | 时间 | 出入港 | 港口 |
---|---|---|---|---|
9/1 | 星期日 | 09:00 | 出航 | 神户 出航(日本) |
9/2 | 星期一 | 20:00 | 出航 | 横滨 出航(日本) |
9/11 | 星期日 | 09:00 | 入港 | 火奴鲁鲁(美国) |
9/12 | 星期一 | 20:00 | 出港 | |
10/6 | 星期日 | 09:00 | 入港 | 圣多明戈(多米尼亚共和国) |
20:00 | 出港 | |||
******巴拿马运河通行****** | ||||
9/1 | 星期日 | 20:00 | 出航 | 神户 出航(日本) |
9/2 | 星期一 | 09:00 | 出航 | 横滨 出航(日本) |
9/11 | 星期日 | 09:00 | 入港 | 火奴鲁鲁(美国) |
9/12 | 星期一 | 20:00 | 出港 | |
10/6 | 星期日 | 09:00 | 入港 | 圣多明戈(多米尼亚共和国) |
20:00 | 出港 | |||
******巴拿马运河通行****** | ||||
9/1 | 星期日 | 20:00 | 出航 | 神户 出航(日本) |
9/2 | 星期一 | 09:00 | 出航 | 横滨 出航(日本) |
9/11 | 星期日 | 09:00 | 入港 | 火奴鲁鲁(美国) |
9/12 | 星期一 | 20:00 | 出港 | |
10/6 | 星期日 | 09:00 | 入港 | 圣多明戈(多米尼亚共和国) |
20:00 | 出港 |
未满13岁(中学生除外)可享受30%优惠。
因游客个人原因引起的船票取消,在支付下列相应取消费之后,有权取消船票。
启航前180天以上取消行程,不收取消费。
启航前180-61天内取消行程,收取船票费用的5%作为取消费。
启航前60-31天内取消行程,收取船票费用的10%作为取消费。
启航前30-21天内取消行程,收取船票费用的20%作为取消费。
启航前20-3天内取消行程,收取船票费用的30%作为取消费。
启航前2天-旅行开始当天取消行程,收取船票费用的50%作为取消费。
旅行开始后取消行程,收取船票费用的100%作为取消费。
所有罚责日期如遇周末及国家假日自动提前至可工作日。
已经产生的签证办理及部分预定的上岸观光费用不退。
旅行开始后,因个人原因,终止或变更邮轮行程,费用不退,所产生的额外费用自理。